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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立医院将推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点击量: 时间:2016-01-31

  日前,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立医院将推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监督和考核,同时,落实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这是日前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做出的明确规定。

  

  就如何加强公立医院管理财务和预算管理,《指导意见》提出了五项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加强成本控制,规范支出和结余管理;三是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推广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四是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监督和考核;五是落实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

  

  《指导意见》还重点强调了以下几个时间点:2016年底,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要实现全成本核算,初步形成本单位定额标准;2018年底,全成本核算在所有公立医院推开。2016年底,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要实行财务报告制度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2018年底,财务报告制度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在全国所有公立医院推开。2016年底,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要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2018年底,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在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和所有地区推开。

  

  2016年底,所有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培训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三级公立医院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岗位;2018年底,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

  

  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局三部门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细化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办法,规范财务管理流程,统一信息化技术标准,明确信息披露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对公立医院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考核评价挂钩,与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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