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管理大集合!
来源:霍尔斯医疗管理
编辑:霍尔斯小编
点击量:
时间:2017-04-01
引言
近日看到有人留言,咨询医疗广告管理相关问题,小编搜索了一些相关信息,将医疗广告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内容整理给大家。

一、为什么要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虚假或不实的宣传,容易欺骗、误导消费者,尤其是在医疗领域,更会造成患者不可挽回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指出: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二、医疗广告允许发布什么?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一)医疗机构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 (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 (六)床位数;(七)接诊时间;(八)联系电话。(一)至(六)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三、医疗广告禁止发布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四)淫秽、迷信、荒诞的;(五)贬低他人的;(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工商广字〔2003〕第7号)要求暂停就下列疾病发布医疗广告: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
同时要求医疗广告中禁止出现下列内容: 1、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中核定的医疗机构名称不符的、或者使用其他不规范名称的;2、与药品相关的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制剂以及医疗机构自制的中药配方药品、中药汤剂等;3、涉及推销医疗器械的内容;4、从业医师的技术职称,包括“XX博士”、“XX专家”等非医学专业技术职称;5、使用未经过临床验证、评定的诊疗方法,或者不确定、不规范的诊疗方法的;6、诊疗科目、诊疗方法等宣传内容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范围的;7、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8、其他违反广告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还用办么?
按照《国务院关于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相关要求,我省已于2015年10月底取消了该项审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7号令》于2016年1月19日废止。
五、医疗机构开设网站发布简介、门诊安排是广告么?
《原卫生部关于门诊病历登载医疗机构简介等不纳入医疗广告审查范围的批复》(卫医函〔2008〕127号)指出:医疗机构在门诊病历、内部期刊或本机构开设的网站中,登载本机构简介、专科特点、疾病防治知识以及专家门诊安排等内容暂不纳入医疗广告审查范围。医疗机构通过上述方式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严禁以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患者。
六、如何办理医疗广告
要申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可登陆XX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专区医疗服务板块下载“XX省卫生计生委医疗广告审核须知”按照须知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办理医疗广告审查可通过电子邮箱预审,并接收邮寄形式的申请材料,办理完成后可根据申请人需要将审查证明邮寄给申请人(邮费到付)。有相关需求可咨询霍尔斯,咨询电话:0755-23228276。
七、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就任意发布广告了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规定: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仍需继续发布医疗广告的,应重新提出审查申请。《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八、遇到违法医疗广告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近日看到有人留言,咨询医疗广告管理相关问题,小编搜索了一些相关信息,将医疗广告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内容整理给大家。

虚假或不实的宣传,容易欺骗、误导消费者,尤其是在医疗领域,更会造成患者不可挽回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指出: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二、医疗广告允许发布什么?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一)医疗机构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 (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 (六)床位数;(七)接诊时间;(八)联系电话。(一)至(六)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三、医疗广告禁止发布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四)淫秽、迷信、荒诞的;(五)贬低他人的;(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工商广字〔2003〕第7号)要求暂停就下列疾病发布医疗广告: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
同时要求医疗广告中禁止出现下列内容: 1、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中核定的医疗机构名称不符的、或者使用其他不规范名称的;2、与药品相关的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制剂以及医疗机构自制的中药配方药品、中药汤剂等;3、涉及推销医疗器械的内容;4、从业医师的技术职称,包括“XX博士”、“XX专家”等非医学专业技术职称;5、使用未经过临床验证、评定的诊疗方法,或者不确定、不规范的诊疗方法的;6、诊疗科目、诊疗方法等宣传内容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范围的;7、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8、其他违反广告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还用办么?
按照《国务院关于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相关要求,我省已于2015年10月底取消了该项审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7号令》于2016年1月19日废止。

五、医疗机构开设网站发布简介、门诊安排是广告么?
《原卫生部关于门诊病历登载医疗机构简介等不纳入医疗广告审查范围的批复》(卫医函〔2008〕127号)指出:医疗机构在门诊病历、内部期刊或本机构开设的网站中,登载本机构简介、专科特点、疾病防治知识以及专家门诊安排等内容暂不纳入医疗广告审查范围。医疗机构通过上述方式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严禁以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患者。
六、如何办理医疗广告
要申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可登陆XX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专区医疗服务板块下载“XX省卫生计生委医疗广告审核须知”按照须知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办理医疗广告审查可通过电子邮箱预审,并接收邮寄形式的申请材料,办理完成后可根据申请人需要将审查证明邮寄给申请人(邮费到付)。有相关需求可咨询霍尔斯,咨询电话:0755-23228276。
七、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就任意发布广告了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规定: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仍需继续发布医疗广告的,应重新提出审查申请。《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八、遇到违法医疗广告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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