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基本能力建设
落实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改革任务,不断加强以人才、技术、医疗服务水平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问题。
基层医疗机构全面理顺管理体制,全部落实县(区)财政补助政策,实行新的用人机制,实行绩效工资制度,解决了村医老有所养的问题。县级公立医院建立了稳定的财政经费补偿机制,打牢了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基础。通过公开考录方式,缓解了县级医院人才紧张压力;建立了“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工同酬”的新型人事分配制度;进一步理顺了县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体现了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优化了医药费用结构。
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医疗救治服务水平。积极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配齐必需医疗设备,大力增强卫生服务能力;为全省42所县医院改善医疗设备条件,医院培训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地方病防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风湿及类风湿管理、中藏医药治未病、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先心病筛查及管理、结核病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综合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加强中藏医药内涵建设;加大县级公立医院临床特色专科建设,并配备与专科建设目标相一致的适宜设备;充实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充医学本科人才,安排基层在职卫技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训中藏医类别全科医师,实施专项人才奖励工程。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全覆盖,实现县级公立医院对口帮扶全覆盖,培育有自我发展能力的优势专科,医院管理以优势专科带动其他专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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