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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别人的医院托管很成功,而你却不行?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ho 点击量: 时间:2019-05-17
当前,我国正在不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鼓励医疗制度创新,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在这种背景下,医院托管作为优质医疗资源布局和开发的重要手段,在新医改中医疗资源的调整和整合越来越受到重视。
 
医托在不影响产权敏感问题的情况下,实现了医院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有效分离,促进了高质量医疗资源的沉降,加强了城乡之间、大城市之间的医疗资源互动,全面提高了国内的医疗服务水平。
 
那么医托的潜在风险有哪些,又怎么通过合同的方式规避这些风险呢?
 
一、明确托管合作原则
 
财产所有权关系保持不变,原有财政拨款渠道、财政编码和日常资金投入保持不变,人员配备管理模式保持不变,双方处理各种纠纷、债权债务的渠道保持不变。双方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隶属关系和组织构架不变。
 
在医院托管医院模式下,双方承担的公益性和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保持不变,两家医院可统一开展药品和高值耗材的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可根据实际分配使用情况分别支付。在后勤社会化等方面开展统一的全方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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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行一体化管理
 
托管后,双方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行一体化管理。受托方、医院监管部、托管医院可以联合设立医院董事会,董事会的理事长由受托人担任,副理事长由托管医院担任。
 
制定理事会章程,按照章程规定,审议医院发展规划、年度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项目、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大额资金使用、高价值固定资产处置、运营监管等重大事项。
 
设立一名执行院长由委托方委派,经理事会确认,并按照组织程序聘任。执行院长应按照理事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对医院实行全面管理,并有权提名其他副院长。
 
三、托管双方资源共享
 
双方共享历史品牌、医学品牌、教学品牌、科研品牌、文化品牌、管理品牌,共享优质医疗资源和教学、科研平台、重点学科建设等。受管医院可以使用受托的名称,并在合作期满后终止使用该名称。在未经北京市医院管理局许可下,禁止医院品牌的延伸使用。
 
四、明确纠纷处理方法
 
托管医院在托管期内发生的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纠纷),按照托管地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处理,被托管医院的所有权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或连带责任。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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