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圳出台诊所设置新标准!
如果你一直有个开办诊所的梦想,那么恭喜你!深圳出台诊所设置新标准,自然人法人等均可开办诊所了啦!
昨日,从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深圳市诊所设置标准(试行)》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放宽了举办诊所对人、财、物的要求。
标准明确,诊所的功能定位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床位(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中医坐堂医诊所、中医门诊部、中医馆、盲人医疗按摩所设置标准另行修订发布,不适用本次发布的标准规定。
和以往不同,标准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办诊所”,这与之前规定中要求“诊所只能由执业五年以上的医师举办”的要求相比,放宽了对诊所举办人的要求。
标准也为诊所的注册资金“减负”。今年1月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已经取消了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投资金额的要求,也因此标准删除了国家标准中要求注册资金到位的规定。
目前,深圳共有登记诊所2706家。深圳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标准为社会资源举办诊所提供了更充裕的条件,而针对诊所设置标准放宽、诊所数量增加的情况,将采取“宽进严管”措施,依法加强诊所的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和规范诊所合法行医,强化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社区群众就医。
另外,深圳市卫计委强调,将采取“宽进严管”措施,建立“1+8”长效医疗监管机制,包括严格准入制、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疗机构负责人约谈制、通报公示制、全面巡查制、校验现场审查制、退出机制、扶持引导机制等。
在执法上,相关部门也将全力推进“双随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用动态随机执法避免“熟人”执法,并进行全过程记录。另外还将引进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每年对诊所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满意度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值得关注的是,深圳还将建立诚信和退出机制,将诊所及医师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入其诚信档案,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严重的,依法予以吊证,并将所有诊所纳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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