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发文】大型医用设备大改革,支持社会办医
为了深化医疗改革,提升医疗资源供给效率,促进大型医用设备合理配置,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发布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到2020年底,全国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22,548台,其中新增10,097台。甲类大型医用设备根据工作需要按年度实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制订年度实施计划。

《通知》在“机构配置准入标准”中的三项标准:
1.支持社会办医。支持非公立机构发展,不以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业务量因素作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主要配置标准,重点考核机构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等保障应用质量安全的要求。
2.控制医疗成本。医疗机构配置不同机型设备的标准要求不同。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和阶梯配置的要求,选择适宜机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设备功能利用率。
3.控制医疗成本。医疗机构配置不同机型设备的标准要求不同。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和阶梯配置的要求,选择适宜机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设备功能利用率。
《通知》放宽进入政策,同时加强严管政策:
1. 加强组织领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医疗资源宏观调控职责的重要依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与当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标准的衔接,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2.严格规划实施。所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严格按照配置规划和实施要求执行。按照行政许可相关要求,健全制度,进一步优化程序,编制完善配置许可服务指南和工作细则,规范审批行为。
3.创新体制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设大型医用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依托平台实现中央—地方信息互联互通,做到全透明、可核查。加强设备使用评价和分析比较,防范和治理过度利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不合理增长。
4.强化监督评价。建立完善配置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成立评价工作小组或委托独立第三方,组织开展配置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配置规划的有效实施,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霍尔斯认为,今年我国对医疗器械的改革可谓是医改的一大重要举措,放宽社会资本进入门槛的同时增加严格的监督制度。不仅对社会办医提供了许多机遇,也给国产医疗设备开拓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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