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风暴”又来了,院长科主任该重视!
近年频频曝出的医疗系统受贿案,从医院院长到科室主任,这些医疗机构关键的管理岗位,似乎一下子成了“高危”职业。而按理来说,医院院长与科室主任,作为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者,其实本不该身处险境。
这不,就在今年7月,又有26位院长、科室主任落马,而这一数量已经占据上半年落马院长、主任总数的近三分之一,足以见得全国医疗反腐形势的严峻!
权力无论大小,只要运用不当,监管失控,都难免会出问题。在这方面,医院院长和科室主任也并不例外。尽管只是医院与科室相关事务的决策权,但毕竟掌权一方,且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利益,并遭遇利益公关。而一旦在利益公关面前无法把持,甚至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利益寻租与交换的条件,犯事儿也就并不意外了。
这里面,当然不乏人性的贪婪,不过,频发的院长与科主任受贿案,其实并不能简单的归之于院长和主任们抵挡不住利益诱惑。
事实上,人性趋利,非要让院长和科主任成为例外,的确也是强人所难。指望院长和科主任们通过道德约束来自我救赎,自然也就不切实际。而现实中,无论是采购价格昂贵的医疗器械,还是与药商打交道,院长和科主任其实不可避免会牵涉到各种利益交易中。为了获得医院的订单,或是获得医院的分销渠道,对于院长、科主任这些关键人物的利益公关,也注定不会停止。尤其是当院长和科主任的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与约束,相关的采购流程更是缺乏起码的透明,甚至连医院的财务也完全是受院长领导,只认科主任的签字,权力运行的封闭化,不仅为权力公关和寻租创造了绝佳的条件,同样也让权力拥有者丧失了最后的救赎机会。
从这个意义上说,医院院长与科主任成受贿高危职业,其实更需反思医疗机构的管理方式、财务制度以及权力运行机制。可以设想,如果医院院长的权力清单完全公开,任何行政权力的行使,都要通过必要的民主监督程序,院长个人权力受到有效约束,权力寻租的机会必然会被极力压缩。至于医院事务中所牵涉的采购利益,同样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体系,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有独立的询价与比价机制,并充分采纳器械使用科室医护人员的意见,而这一过程同样需要有公示期并公开决策程序。
结合诸多被披露的案情不难发现,涉案的医院和科室无论大小,受贿渠道均与医药或器械的采购招标相关,涉案的受贿金额也从数万至数十万不等。
作为医院科室的学科带头人,科主任大多由从业经验丰富且业务能力较强的医生升任,担负着医院学科建设和科室管理的重任。
近年来,在“小院长,大主任”的医院管理改革思路引导下,科室主任在医院内部改革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提升,承担的角色和职能也更为重要,相对于普通医生,科主任医生在职业生涯上可谓“风华正茂”,前途虽非无量也至少是可期可盼。
一方面,医院科室主任收受贿赂的案发频率之高让人瞠目结舌,另一方面,堂堂医者本应以悬壶济世为天职,却因财获刑而成为阶下囚实在令人叹息扼腕。
基于此,医疗服务机构管理模式的去行政化,并对医院管理中涉及利益环节的权力建立起分权约束与监督机制,医院院长与科主任才不会被不受控的绝对权力拉入受贿陷阱。院长与科主任这些“高危”岗位,才能回归其专业管理的本位,并转危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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