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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错过!盘点2018年基层医疗十大事件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点击量: 时间:2018-12-29

2018年的医疗界,风起云涌。那么,在基层医疗界又发生了哪些大事呢?会给我们带来哪些重要影响呢?这些基础医疗的大事件,你是否全都了解呢?请看下文……


霍尔斯


1.基本医疗将有法可依。

新华社报道,10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丛斌作的关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早在2017年12月29日,中国人大网就公布了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 ,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如今征求意见完毕,草案提交二审。

丛斌在汇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修改情况时说,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于保障和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草案对基层医疗、家庭医生、村医、基药等都做了相关阐述和要求,影响重大。

2.中医专长考核落地

2017年11月2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式对外公布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并于12月20日起实施。 2018年一年来,中医专长开始了落地阶段。

2018年上半年,各省开始纷纷出台《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到了下半年至今,中医专长考核开始了报名和考核阶段,据悉通过率高达70%以上。

从国家出台文件到地方落实,2018年对于中医来讲,是意义非凡的一年,是大批民间中医转变身份的一年。

3.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取消设置审批

2018年6月19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 宣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 。

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通知》还规定: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验资证明也被取消。

自此,开诊所再不是西天取经路,效率不断提高,民营医院及诊所发展将势如破竹。

4.社区和卫生院有了服务能力标准

2018年9月21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正式出炉。

要求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所有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当参加活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可参照执行。 

在2019年6月底前,全国基层医疗机构都将参与到该活动当中,同时,基层医疗机构也有了明确、详细的服务能力标准。随着活动的结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将被划为不同的等级,基层医疗机构整体登上一个新台阶,优胜劣汰的大潮将陆续涌来。

5.全科医生培养和激励机制出台

201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公布了一系列对全科医生的利好政策。

如基层全科医生工资向县级医院看齐,全科医生优先有编制,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全科医生下基层即可评中级等,以及后来在家庭医生文件当中提到的建立全科医生津贴制度。

随后,地方上开始陆续出台各自的全科医生文件,一个比一个待遇优厚。按现在的趋势以及基层的人才缺口情况,全科医生将有一个光明、美好的未来。

6.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全国铺开

2016年,12个省开始试点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到2017年拓展到24个省,终于,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在2018年被正式全国推广。

2018年1月,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规定从2018年起,在全国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从此,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基层医生,都多了考乡村全科这个选择,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也将对基层医生规范化执业道路带来深远影响。

7.家庭医生11项内容公布

2018年10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 制定统一范本,列出了家庭医生签约具体提供的十一项服务 ,以及其他各方面的详细要求。这将有利于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也更方面家庭医生绩效考核工作,使家庭医生能够多劳多得。

8.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地 医生合同工时代到来

2017年国家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之后,2018年开始了紧锣密鼓地落地执行。公立医院去编制,就是摆在改制面前的重头戏。

12月20日,国家卫健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通知》, 点名148家公立医院,作为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试点医院,依法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合同管理,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同待遇。

所以,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医生合同工时代正式开启。随着试点的不断铺开,公立医院以往的编制管理制度将逐步被瓦解,取而代之的是聘用制。这无疑是我国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的一次重大革新,对医疗市场格局也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9.互联网医疗正式推行

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大力支持举办互联网线上医疗,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随后9月份,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三文件印发,“互联网+医疗”正式开始推行。

自此,医疗领域的服务模式和载体更加多元化,医生执业、社会办医、群众就医等方面都将产生重大变化。

10.2018版基药目录正式发布

时隔九年,新的基药制度和新版基药目录正式发布。

新版基药目录有了不小变化。数量更多,结构更优化,突出常见病、慢性病以及负担重、危害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基本用药需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坚持中西药并重,动态调入时向中药倾斜等等。

新版基药目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基层用药史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基药将变得更加科学、公正,调整机制更加合理和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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