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砍人,医患关系走上了绝望!
来源:霍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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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0-08
山东莱芜医院发生严重伤医案件,儿科医生李宝华身中27刀,后经抢救无效离世。李宝华生前连续8小时抢救砍人者婴儿的生命,砍人者却固执地认为是主治医生导致婴儿的不幸夭折,于是才有了荒唐、凶残的伤医事件。
无论是行凶打砸,还是欺凌辱骂,对于行医者和就医者双方来说都是受害者。对于医生来说,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只能让他们采取“防护性医疗”,对患者病情“言而不知”“知而不问”。
如此,患者就要“兜圈子”浪费财力精力,更重要的是贻误了治病时机。另一方面,如果患者不能给予医者足够的信任,医者的“事业心”“责任心”就会缺失。那么,这就极大地阻碍和制约了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创新,终导致很多疾病,人类将束手无策。
我们在反思医闹事件频发的原因时,不仅要看医患双方的素质品行,还要看我们的制度体系是否能够规范医患双方走在“正轨”上。一味地强调医生的修养素质和一味地贬责就医者冲撞鲁莽,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只有从我们的制度体系和法治程序上下功夫才能营造良好的医患氛围。
医者要做到真正的“仁心仁术”,患者要走冷静理智的就医程序。医闹事件大的危害就是对法律的践踏,很多医闹事件演变为影响社会公共安全事件。今年4月份,河南省某人民医院发生的一起医闹事件,死亡幼儿多名家属张贴照片、拉条幅,事态一度扩张,警察多次劝说无效,终果断对天鸣枪示警,才震慑了“医闹”人员。这种无视法律的行为,不仅于当事人解决事情无利,反而会因影响社会公共安全而落罪。
医患双方作为社会的“因子”,彼此都有其特定的权利和义务。我们的法规制度就要不断地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让医患双方沿着法规制度的“框架”行走。诚然,医闹事件中,不排除有暴力残酷的就医者,也有无德无术的行医者,这些人必然要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
我们说好的制度体系不一定能让坏人变成好人,但一定不会让好人变成坏人。完善我们的医患纠纷制度和明确医患双方权利义务,在医患双方的头脑里树立“法”的“定海神针”。
法重如山,法明如刃。莱芜儿科医生被捅死事件,应当严厉制裁行凶者。医患双方亲人逝去的痛苦不能成为阻滞医患法治严明的障碍。只有痛定思痛,才能减少医闹恶劣事件的再发生。生命是宝贵的,我们不能再让守护生命的人就这样结束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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