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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新动作——三年计划开启!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ho 点击量: 时间:2018-10-26

 

新设部门国家医疗保障局为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在2018年10月25日,医保局召开全国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专项部署视频会。会议强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脱贫攻坚的“硬骨头”。各地要深刻认识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医疗保障扶贫。要坚持现有制度,加强综合保障;坚持基本保障,明确责任边界;坚持精准扶贫,确保扶贫实效;坚持协同配合,形成保障合力。紧紧围绕医疗保障扶贫的工作目标,扎实抓好参保缴费、待遇支付、保障标准、管理服务、就医结算等重点举措的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使命担当,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牢牢坚守保基本、可持续的底线要求,坚决攻克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医疗保障受益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更加有力。

 

霍尔斯认为这次的年计划有望实现吗,为了配合此次三年计划,应该做到以下六点:

一、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基数部分的补助标准不变,对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和中部地区60%的比例安排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

 

二、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

巩固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确保稳定连续参保,实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完善新生儿、大学生以及已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等特殊人群参保登记及缴费办法,确保及时参保,杜绝发生参保空档期。要注意对特殊问题、特殊政策进行妥善处理,稳定待遇预期,防止福利化倾向。

 

三、完善门诊统筹保障机制

全面推进和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通过互助共济增强门诊保障能力。尚未实行门诊保障的地区,要加快推进建立门诊统筹。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要逐步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探索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明确按人头付费的基本医疗服务包范围,通过与医疗机构平等协商谈判确定按人头付费标准。针对门诊统筹特点逐步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与费用结算挂钩,确保服务质量。

 

 

四、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

立足现有制度,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全面落实资助困难人员参保政策,确保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应保尽保。

 

五、改进管理服务

巩固完善市级统筹,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省级统筹,实现一市或一省范围内就医报销无异地,提高城乡居民医疗服务利用公平性。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基金运行分析。

 

六、加强组织保障和宣传引导

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与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宣传动员和征收工作的配合衔接,确保按时足额征收,巩固参保覆盖面。在机构改革期间,要保证工作的延续性,确保群众待遇不断档。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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