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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来啦!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ho 点击量: 时间:2019-06-03

2019 年,国家发改委会同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共同制定了《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该专项行动正式启动以来,已有 31 个省(市、区)约62 个城市正式参与。

 

一直以来,政府坚持保基本、补短板,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老年养护院、综合性养老设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等设施建设,努力保障特困人员以及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老有所养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养老服务需求逐渐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如何为广大普通老年人提供价格合理、方便可及的普惠养老服务,需要政府、家庭、社会、企业等多方发力。

 

专项行动聚焦普惠养老,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深入开展城企合作。

 

国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城市政府系统规划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城市政府通过提供土地、规划、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等一揽子的政策支持包,企业按约定承担公益,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包,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城市政府和企业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普惠性服务内容、与当地居民收入和退休金水平挂钩的价格等,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最终,是让普通群众、工薪阶层买得到、买得起、买得好、买得放心。

 

普惠养老服务是在基本养老服务以外,面向广大老年人的、靠市场供给、由政策引导的一种服务。

 

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就是要解决城市养老服务需求的“买不到、买不起、买不好、买不安”四大问题。

 

通过政府支持、社会运营、价格合理和契约精神,达到到2022年,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

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地方政府支持政策包括设置专门的养老用地类别,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

 

依法简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办申报程序,支持合作企业在合作区域内开展连锁化、专业化服务。

 

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16个必选项。

另外,还设置将养老机构提供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纳入补贴范围。

 

参照本地区居民收入水平,对在养老机构从事一线护理服务的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培训教育经费支持。

 

鼓励企业建立城市康养产业发展基金或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建设养老设施、购置设备和收购改造社会闲置资源等27个自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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