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的新用途,公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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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01
救护车,顾名思义,是用来运送病人的,作为特殊用途的交通工具,车辆状态应该要么是在运送患者,要么停在医院随时待命。挪用救护车另作他用,即使是去办公事,但救护车不在工作岗位,万一有紧急病人咋办?耽误了病情这个责任该谁负?
然而现实中,挪用救护车现象屡见不鲜。2010年7月1日,河南农民孙永军突发急病需要转院时,医院称急救车不在医院,在等候急救车时,孙永军死亡。据医院工作人员和当地民众反映,急救车每日早晚接送院领导上下班。
什么时候救护车成了领导代步工具?更令人可笑的是,相关人员竟然辩解说,救护车的用途有两种,一种是担负医疗急救任务,另一种是医院行政办公用途。“如果救护车在处于行政办公用途时,卫生院有救护任务,卫生计生局会调遣近卫生院的救护车过来帮忙。”如此解释,一方面说明不懂相关条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一旦挪作他用要给予严厉的惩罚;另一方面是不懂得敬畏生命,没有生命至上意识。
卫生院救护车只能用于医疗救护,不能挪作他用。这是常识,更是硬性规定。对于挪用救护车,哪怕是办公事也应该给予惩罚。在救护生命面前,不能有任何的拖延,也不容许有任何的特例存在。
本文来源于《健康报》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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