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驶入“快车道”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公立医院公益性和保基本的要求,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在价格制定上实行分类管理,对公立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
对于现有医疗服务价格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制不顺畅,没有发挥协同效益;二是成本核算基础差,尚未形成科学规 范的核算体系;三是医疗服务价格过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不到体现,这是公立医院反应强烈的问题之一,我国部分省市的医疗服务价格十几年不调整。 在当前的医疗市场环境下,医疗机构还是依靠药品、耗材和检验检查获得较多收入,这种不合理的医药价格体系和结构,形成了倒置的激励和分工机制,导致了医疗 服务行为的扭曲。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终目标是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改进价格管理方式,管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围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目标任务,要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公立医院培训公益性和保基本的要求,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在价格制定上实行分类管理,对公立医院推广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是逐步理顺医疗服务的比价关系。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是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的步,接下来要按经济运行规律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三是改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坚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全国统一,是深化公立医院管理改革的基础,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涵,有利于规范和约束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四是建立科学的价格成本测算和监管体系。目前国家层面搭建了949家医疗机构参与的价格和成本监测和网络数据平台,今后还将逐步扩大医疗机构纳入平台的范围。
五是推进医疗服务支付方式的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与医疗服务价格密切关联,必须衔接联动,逐步减少按项目收(付)费数量,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付)费范围,鼓励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收(付)费方式改革。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改革思想,坚持调放结合,以调为主,科学决策,主动作为确保价格改革的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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