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入刑” 民营医院为何仍难“舒心”?
“医闹”行为将不能再“任性”下去。今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正式通过将“医闹”处罚纳入《刑法》,并由10月1日起正式执行,根据新修订条例,“医闹”者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医闹入刑”无疑让公立医院“稍稍松了口气”,但对于民营医疗机构来说,法律修订后并未让他们感到轻松。面对“医闹”,目前很多民营医院的选择就是“私了”,而不是寻求医调委调解或者是走法律途径。
拉横幅、设“灵堂”、聚众抗议、甚至与医护人员冲突……这是“医闹”常使用的手段,也是医院运作过程中头痛的问题。
李华在民营医疗界“混迹”了10多年,面对一年少则几次,多则十多次的“医闹”风波,李华显得经验十足:“从我处理单纠纷以来,我的前辈告诉我走‘私了’是‘行之有效’的办法,而且‘生意’越好的医院遭遇‘医闹’的次数越多。”
民营医院管理认为,需要经过第三方医疗事故鉴定、法院判决等繁琐的流程,耗时长达几个月,而且在走正规途径期间,患者家属往往会采取上门闹事的方式妨碍医院正常运营。一家民营医院每天的硬性运营成本在10万以上,所以无奈只能协商“私了”。这也无形导致了“医闹”的恶性循环。
民营医院选择“私了”途径,有几方面的顾虑,一方面可能其在医疗过程中确实存在非法行为,不希望公开曝光;其次患者家属到医院闹事,将直接影响民营医院营业收入;再次是政府相关部门缺乏对民营企业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有关部门都希望企业赔钱了事。要改变这一现状,首先民营医院自身要规范经营。
虽然与公立医院培训之间尚存在较大差距,但从2010年起市内有一定规模的民营医院在医疗上已达到规范化及现代化。随着更多大规模社会资本进入,民营医疗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而终还是会按照发达地区那样,以医疗质量和服务说话。
随着10月1日起“医闹入刑”实施,虽然新修订条例可一定程度遏制医闹风波,但就执行层面而言,法规如何落实到民营医院,这还有待现实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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