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怪谁了?
卫计委印发《关于强化问责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紧急通知》,为进一步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过快和不合理增长,明确提出:超标率达20%,调整医院主要负责人;未达到10%控费标准的,新晋升等级的医院不予晋升等级,等级公立医院一律给予降级处分;控费未达标,扣除医院全员绩效20%;贵重、自费药采购比例缩至3%。
从卫计委印发的通知文件看,矛头直接指向控费,其鲜明特点是一个“罚”字贯穿通知全文。问题在于,这是在罚谁呢?
如果一个临床医生在医疗过程中,还处处想着怎么给医院赚钱和省钱的事情,通过调整处方内容来达到这种目标。这样的医生,就会行医很分裂很痛苦,偏离了一个专业医生的正常轨道。
如果一个院长,每天想到的不是医护员工开不开心工作,工作是不是有成就感和自豪感,而是怎么多赚钱并且不违规?这样的公立医院,其实无异于公司企业,而且是不入流的那一种。
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这句话本来就很容易误导公众。何谓合理,何谓不合理?人们一头雾水。这个10%的目标,是怎么科学制定出来的?为什么11%就不合理,9%就合理了?你知道吗?我真不知道。
要解决这个“不合理”的集体现象,靠罚院长、医护人员就可以达到?不管我们相不相信,管理者肯定相信这个鬼话,所以才会出台这种罚味十足的公共管理政策。
霍尔斯认为,医疗费用合理不合理?在这件事情上,只有临床一线的医护人员才有发言权。但坐在办公室的人,现在却成为定义和问责医护者的主力军。这真的是奇怪的世相,偏离了专业治理的轨道。
在中国的公立医院行医,医生写处方的笔会受到更多力量的控制、影响、左右,既包括资本的力量也包括权力的力量,这是非常奇怪的一个事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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