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三大亮点
来源:霍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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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16
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缓解了“看病贵”问题。报告显示,2015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医药费用分别增长4.5%和4.2%,涨幅均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90个接受复评的县(市)所覆盖的213家县级公立医院的医药费用增长率比2014年下降了5.1个百分点,其中药品费用(不含加成)增长率下降了7.6个百分点。
报告显示,绝大多数试点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取消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节约成本等多方共担。各地均出台了具体补偿办法,一般价格调整补偿70%至85%,政府投入补偿10%至20%,医院自身消化5%至10%.
各地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全面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耗材阳光采购,29个省份出台了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83.4%的公立医院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44.3%的公立医院在省级平台阳光采购高值医用耗材。
报告显示,29个省份的292个地市进行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进一步理顺了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优化,药占比持续下降。2015年全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业务收入的比重为39%,比2014年下降1.9个百分点;接受复评的县(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下降6.2个百分点,医务性收入提高3.3个百分点。
分级诊疗落地如何?65.5%县市开展基层首诊责任制试点
百姓就医更加便捷了。各地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区域内医疗联合体、医疗资源流动与整合、完善医疗保障政策等多种举措,努力形成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报告显示,65.5%的县(市)开展了基层首诊责任制试点,92%的县(市)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骨干医师制度,45%的县(市)开展了县域内远程医疗,51%的县(市)开展了县域内检验检查信息共享,1891个县(市)建立了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和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服务模式。
政府重视程度如何?2015年财政补助收入占医院总支出9.2%
各地积极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保障、管理、监督责任。报告显示,各级政府强化了对公立医院发展建设、长期债务化解、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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