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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千家国有企业医院将撤出历史舞台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ho 点击量: 时间:2018-10-16

据国资委等六部委出台的《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2018年底前,国企医院将实现大剥离。《意见》明确提出了4种剥离路径:其中,1/3关闭撤销,或转为企业内部的门诊部;1/4移交政府,包括移交给地方政府成为公立医院,移交给当地公立医院,少数移交给地方组建的平台公司;1/5由国家认可平台资源整合;1/6引进社会资本,重组改制。那么,提出剥离的目的是什么?会造成什么影响?

《意见》的出台也就是说接近千家国有企业医院医院将脱离母体,且国家明确给出了4个方法:撤销、移交、整合、改制。霍尔斯通过相关的资料了解到不少将被撤销关门的企业医院早就不再运营,医护们也早已另谋高就,实际上这些医院可以说早已名存实亡,只是从医院名单上撤去而已。比如徐矿集团5家矿属医院为例,实际上正常运营的只有两家,其余三家都已关闭。接下来,霍尔斯将对这4种剥离路径进行深入解读。

第一、有序关闭和撤销,妥善解决

《意见》中明确指出,将有序实施关闭撤销。对于那些运营困难、缺乏竞争优势的医疗机构,国家予以关闭撤销,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对于关闭撤销的情况一般就是地方不同意接收的企业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机构,企业可自行选择关闭撤销或其他改革方式妥善解决。

 

第二、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

国家鼓励国有企业将与地方政府协商一致且地方同意接收的企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移交地方管理,按照政府办医疗机构相关规定管理。

但是对政府来说,大多数国企医院都是烂摊子,自己的公立医院都尽不到投入责任,接收过来就等于陷进了无底洞。事实上,即使达成了地方政府接受的方案,从实际案例来看,国企医院被地方政府接收后,不仅很难成为地方政府重点建设的目标,还有可能被放弃。

 

第三、与国资医疗企业进行资源整合

如果地方政府不愿意接盘管理,国家建议让主营为医疗健康的国资企业接盘。《意见》明确指出,支持以健康产业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资产转让、无偿划转、托管等方式,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进行整合,实现专业化运营和集中管理,创新升级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健康养老、健康旅游等产业。不以健康产业为主业的国有企业,除承担职业病防治等特殊功能的、特殊领域医疗保障的医疗机构,以及面向企业职工服务的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外,原则上不再直接管理医疗机构。一般的有国资背景的以医疗健康为主营的企业,比如华润医疗等。有着许多优质资源的企业医院来说,通过资产转让、无偿划拨、托管等资源整合,通过国字号的以健康产业投资企业为主导,实现专业化管理。这里面可以通过上市等方法,实现医院的增值。

 

第四、规范推进重组改制

积极引入专业化、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有序规范参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重组改制,优先改制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进行重组改制的国企医院要认真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规范交易行为,公开择优确定投资人,通过市场形成合理交易价格,达成交易意向后应及时公示交易对象,交易价格等信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那么改制后,改制方和医护人员该何去何从?对于大多数国企医院职工来说,改制后自己的职业发展、医院的发展前景等都是他们关心的问题。

 

针对医改后国有企业员工的后顾之忧,《意见》针对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提出的五种安置形式:

第一:对移交地方管理的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涉及的人员,由企业和地方政府协商妥善安置。

第二:在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合理确定内部退养期间的待遇标准。

第三:鼓励企业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通过协商薪酬、转岗培训等方式,在企业内部分流安置部分职工,转岗培训期间要安排过渡期生活费。

第四: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地方政府要做好再就业帮扶,落实扶持政策,提供就业服务,加大职业培训力度,鼓励职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

 

霍尔斯认为,这次医改目的是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打破企业办社会的传统格局,同时促进职业教育、健康产业的发展。这是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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