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共同利益大公约数——打造共同体
据调查数据得知,广东患者每次看病的门诊药费、住院药费分别下降了3.6%和12.7%,2018年1月,广州将启动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将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项目价格尽可能调上去,将大型检查、检验项目价格调下来。”
熟悉医疗领域的人士或许已经留意到了,就在同一天,首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交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这部历时近三年的《草案》,除着重强调公民依法享有健康权外,更明确提出禁止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机构。这其实清晰传达了一个信号,国家希望通过完善政策设计,降低群众享受医疗服务的成本。这与沟通会上释放出的信息别无二致,也足以说明:降低群众的用药负担已经成了从上到下深化医疗改革的一个基本遵循。
该如何降低群众享受医疗服务的成本?老生常谈的方向是坚持医疗服务的公益属性,同时,为了弥补公办医疗资源供给的不足,允许社会力量进入。这样的效果如何?答案是不尽如人意,医疗改革之所以一直在路上,与改革的效果不佳也有很大关联。当然,这倒不是说改革方向出了问题,关键还是具体的实施路径被各种阻力或者漏洞所消解。比如,之前的药品价格一直居高不下,根子就在于中间流转环节太多,但后来的“两票制”(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扭转了“战局”,原因就在于切中了要害。
医疗改革要实现三赢,关键要打造共同体。在这方面,深圳罗湖的做法可资借鉴:基层为重点构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其主要的做法可以概括为打造三个共同体。
一是管理共同体,组建法人的医院集团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全域贯通。整合区属的多家医院和若干社康中心,成立法人的医院集团,实现人财物事统一管理。同时推行集约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对内部资源优化重组,实现检验结果互认,医疗资源互通。撤销原有的行政后勤职能科室,成立后勤集团,降低了运营成本。更为关键的是,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属地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委托理事会履行决策权、管理权,监事会则负责监督事宜。
二是服务共同体,健全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分级诊疗水到渠成。比如,做强做实社康中心,由医院集团引医生、增药品、添设备,保证了社康中心的服务能力,逐步构建10分钟优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打造社康检查、医院诊断模式,医院配置流动诊断车到社康中心提供检查拍片服务,经由远程系统传到诊断中心,半小时内即可获取诊断报告。群众到社康中心首诊,再去医院集团就诊可享受免挂号费,优先预约专家门诊、优先安排辅助检查、优先安排住院的服务。
三是责任共同体,理顺各方权责提高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明确政府管理职责,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医院集团理事长,构建高效办医决策机制,推动人财物等资源下沉到基层,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建立以服务绩效为导向的补偿机制,以“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方式,压实政府对医疗卫生的资金保障责任。同时,设立监事会,构建医院集团绩效考核机制,将居民居民健康状况、医疗费用、服务质量等作为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集团管理者年薪等挂钩,压实集团的服务供给责任。
实践证明,这种打造共同体的做法,实现了办医理念、模式的转变,实现了服务能力、患者满意度和医务人员收入的提升,实现了医院运营成本和群众看病成本两个下降。由此可见,打造共同体,寻求共同利益大公约数,医疗改革才能行稳致远,取得更好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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