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举国上下热烈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之际,7月1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了一份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主要明确了四个建构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工程”:一是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二是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三是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四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尤其值得关注的一点是,针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方案》中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每个地市都有三甲医院,服务人口超过100万的县有达到城市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主要包含哪些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及建设任务是什么?配套措施有哪些?建设资金哪里来……“医学界智库”为您一一梳理了以上问题,一起先睹为快吧。
《方案》提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
其次,《方案》提出,将中医医院统筹纳入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未能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市、县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每个地市都有三甲医院,服务人口超过 100万的县有达到城市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
关于具体建设目标、建设任务、配套措施等,《方案》中也作了详细描述:
国家医学中心建设要按照“揭榜挂帅、择优选拔”的工作思路,依托医学水平突出、影响力强、积极性高的医院,围绕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建设若干国家医学中心;
形成一批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数据汇集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设备、疫苗、医学数据等领域“卡脖子”问题。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要求深入分析我国重大疾病发病率和地区、人群分布等情况,进一步扩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地区、输出医院和专科范围,同步将承担输出任务的高水平医院纳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到 2023年覆盖所有省份,完成全国范围的规划布局,到2025年基本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要求通过引导省会城市和超(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医院向资源薄弱地区疏解、加强地市现有医院建设等方式,推动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向群众身边延伸,遴选建设 120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
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任务要求,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医学科研平台设施和装备水平。建设高水准、国际化、开放性的药物、医疗器械装备、疫苗等临床科研转化平台和创新技术孵化基地。
强化教学培训应用,打造国际一流的骨干人才培养基地。改善临床诊疗基础设施条件,适当超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深度运用 5G、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智慧医院,建设重大疾病数据中心。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要求,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
对纳入设置规划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医学装备购置、信息化和科研平台建设,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加快诊疗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使其具备作为输出医院所要求的技术水平、人才储备、临床教学和科研能力,发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头雁”作用。
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中明确要求,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必要的业务用房改扩建,增加预防保健、科研、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等设备设施,提升大型设备配备水平,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等。
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优化国家医学中心科技成果创新和转移转化环境,鼓励国家医学中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知名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合作,共同开展临床研究开发、成果运用推广等。
放宽国家医学中心创新应用政策,鼓励治疗危急重症新药优先在国家医学中心开展临床试验。支持其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制度、利益分配、新药(医疗器械)研发上市等方面先行先试。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各地要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确保建设资金不留缺口、不增加新的债务风险。
要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和薪酬激励机制。加大对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各地要切实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
要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县级急救中心、各级血站建设,统筹加强地市级医院建设,布局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加强职业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
《方案》提出,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考虑事权划分原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对地方项目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 30%、60%和 80%的比例进行补助,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
就各工程建设中央补助投资额度安排来看,国家医学中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额度按照单个项目批复情况确定。区域医疗中心、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5亿元、3亿元、3亿元。
其中,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发展起步和能力提升2个阶段进行安排。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和5000万元。
《方案》最后明确要求切实履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和保障主体责任,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全额承担建设投入,实行“交钥匙”工程,坚决杜绝负债建设,减轻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营压力。各地要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