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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加强电子注册信息的审核和管理的通知"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ho 点击量: 时间:2019-10-15

一.背景资料

医疗机构、医生、护士电子登记管理"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领域"放行管理与服装"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掌握国家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卫生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也是依法保护医务人员和公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2017年4月,国家卫生保健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医生、护士电子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思想,着力构建与"放、管、服"改革相适应的信息管理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进一步深化健康产业"放服"工作,确保注册信息完整、准确、及时更新,国家卫生保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9年9月联合下发本通知。对医疗机构、医生和护士的电子注册信息核查和管理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二.主要因素
 

通知的主要内容分为五个部分。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行政管理责任。

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电子平台数据的录入、核查、使用和发布工作。做好宣传、口译和专业培训,把电子登记改革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严格规范程序,
 
开展信息核查。医疗机构的验证信息,应当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批准的内容相一致,并与名称和诊疗主题的使用标准全称保持一致。医生和护士核实信息时,要确保个人信息与有效身份信息一致,补充记录信息与原人事档案信息一致,补充记录信息与补充记录申请材料内容一致。
       三是加强密钥管理,确保信息和数据安全。
建立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风险分类和安全审查规则,加强数据安全监测和预警。注重加强个人隐私保护,切实做好敏感数据收集、利用和存储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电子密钥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提示电子密钥使用风险。
 
       四是充分利用数据,建立协同共享机制。
 
信息管理系统在保证网络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实现端口开放和互联互通。逐步实现与全国卫生信息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等的整合共享。从时间维度、地理空间维度和类别维度对数据进行分析,为人才培养、卫生规划、资源配置和综合监管提供支持。

五是主动披露信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依托电子登记系统,建立覆盖全范围、全过程记录、全数据监管的行政审批运行监控模式。建立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行政相对人、公众可以根据各自的权限进行实时查询。将电子登记相关信息纳入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如何为信用良好的个人提供更多的服务和便利,对严重失信的个人依法实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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