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长吐“真心”媒体报道莫夸大
近日,一篇题为《男婴医院死亡 院方拒绝采访称记者比县领导还坏》的报道在网上引起热议。
据这篇报道称,家住江西省修水县的一名婴儿因为咳嗽在江西省九江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婴儿的病情为急性支气管炎。婴儿天打点滴时未出现 异常,但第二天打点滴时出现危情,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认为,医院第二天给婴儿打针时加了点药,但未给婴儿做皮试就直接打点滴,以及抢救中存在不合规范之 处,导致了婴儿死亡。于是,家属找医院协商。医院给了2万元,但家属不服,想要得到进一步的解释。
报道还称,院方承认婴儿在其医院治疗中死亡,但医院管理对于家属关于“医院未做皮试所致”的说法不认可,并表示,婴儿头天入院时已经做了皮试,按医学常理,住院期间第二天打同样的点滴,是不需要再做皮试的。医生加的药并不是抗生素类,对患者并无影响。
关键环节在于,相关记者在了解事情真相时,一名分管医院营销医疗纠纷的副院长表示,此事已经在走司法程序,所以医院暂时不接受采访。既然在走司法程序,为什么 还要给“两万元的补偿”?对此疑问,该副院长称,他们之所以给钱,是县里领导要求的,不给不行,并声称记者有点“多管闲事”,“比县里领导还坏”.
目前,修水县相关部门表示,已组织调查组介入调查此事。
此言论一经报道,立刻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原以为舆论会倒向记者这一方,但是也有不少人为该院长点赞。
有网友表示:“这篇报道的本意是想谴责院长,提记者鸣不平,却没想到都是给院长点赞的。”
也有网友说:“该院长说出了‘大实话’——上面不管对错息事宁人,某些媒体为了出名和眼球效应煽风点火。”
大家讨论的焦点无非两点:
是新闻的真实性。作为媒体就是要客观真实地将事情的真相呈现在大家面前,切莫滥施同情心或者为了吸引眼球而误导大众。也许就算媒体不报道,医疗纠纷也会发生,但是媒体至少要有一个正确的导向。如果因为一则新闻报道没有发挥出积极影响,反而教坏了读者,这种报道就是负能量的了。目前,大家对医疗纠纷、医患关系心存不安,有一部分原因是受到一些媒体报道偏颇的影响。比如,“医闹”已经被无数媒体报道了多次,如果媒体仅报道了“医闹”这件事本身,也许就会产生破窗效应,但如果媒体的导向是“医闹”并不可取,那么大众对此的看法又不一样。
第二是目前医院在“夹缝中”的尴尬现状。遇到纠纷时,医院对媒体如果一味采取回避的态度,会被认为有难以启齿的原因,反而引起猜疑。让外界知道真相,接受媒体的监督也并非坏事。但是,在“维稳”的压力下,医院在很多情况下都保持沉默,导致很多争端不明不白地了事。这看似是化解矛盾的好办法,但是,其实 各方的心里都不痛快。
医患纠纷并不复杂,医患关系也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紧张,重要的是大家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在一个法制社会,我们反对通过闹事或者权力解决问题,而是希望通过法律渠道,透明、公正地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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