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11月1日起医院医生有这些行为将被……
来源:霍尔斯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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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0-15
回观中国医疗质量现状,仍存在诸多壁垒。区域、城乡、机构、学科间医疗质量差异问题突出;医疗质量管理手段与方式不能满足需要;对医疗质量管理的结果缺少激励政策……国家卫计委公布《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宣布于2016年11月1日开始施行。
此次,国家卫计委正式下发《办法》,从责任主体、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重点环节等不同方面均进行了细化。针对以上弊病,国家卫计委希望能够通过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进而提升医疗质量。
一、医院与医生的哪些行为将被处分?
《办法》从医疗质量如何保障、医疗质量如何持续改进、医疗安全风险如何防范、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
二、作为医院医疗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与实施主体,《办法》对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具体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将受到严重处分。
正如领头羊带领羊群一样,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组织主体。为此,国家卫计委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应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在院级层面,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该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承担医疗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对医疗质量管理的结果缺乏激励政策VS确立激励机制
针对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缺乏结果激励政策的壁垒,《办法》明确地提出了解决举措,具体措施如下。
1、是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方法、专业技术规范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2、是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以及聘任、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3、是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和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晋升以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以往,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另一弊端是缺乏管理手段与方式。对此,《办法》亦给出了解决办法,确定了管理制度与管理工具。
据国家卫计委介绍,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该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此次,国家卫计委正式下发《办法》,从责任主体、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重点环节等不同方面均进行了细化。针对以上弊病,国家卫计委希望能够通过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进而提升医疗质量。
一、医院与医生的哪些行为将被处分?
《办法》从医疗质量如何保障、医疗质量如何持续改进、医疗安全风险如何防范、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
二、作为医院医疗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与实施主体,《办法》对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具体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将受到严重处分。
正如领头羊带领羊群一样,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组织主体。为此,国家卫计委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应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在院级层面,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该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承担医疗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对医疗质量管理的结果缺乏激励政策VS确立激励机制
针对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缺乏结果激励政策的壁垒,《办法》明确地提出了解决举措,具体措施如下。
1、是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方法、专业技术规范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2、是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以及聘任、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3、是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和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晋升以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以往,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另一弊端是缺乏管理手段与方式。对此,《办法》亦给出了解决办法,确定了管理制度与管理工具。
据国家卫计委介绍,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该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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