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也需遵循“契约精神”
契约精神是现代管理的一种基本精神,契约精神倡导的是一种目标、平等和守信。对于医院、科室两级管理者而言,契约精神主要体现在相互为对方提供服务以满足自身利益需求,这种以契约精神建立起来的管理关系,是现代医院管理与传统医院管理关键性的区别所在。
那么,对于医院科室管理工作而言,契约精神又是如何体现的呢?在此我们谨作三点讨论:
,综合目标责任制管理是契约精神的主要体现。
契约式正在成为医院科室管理活动的重要形式,也成为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
综合目标责任制就是契约精神在科室管理工作中的主要体现,它是将医院的目标责任下达给科室,作为科室管理者的目标,并规定其达不到目标应负的责任。这种责任制,不仅将科室管理者和职工的责、权、利有机地结合起来,还与目标管理较好地统一起来。这一科室管理模式的实施,重点在于:
一是针对医院和科室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完整、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实行方法,并且提高员工对综合目标责任制的认识,充分调动员工实行方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要对实现各种目标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以详细掌握各科室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且督促整改,以保证综合目标责任制正常地运行;
三是在实行综合目标责任制的后阶段,一定要兑现奖惩。奖惩一定要经过严格的考核评比,按照已定的奖惩原则和规定进行,并且以奖励为主,鼓励集体意识、协作意识。只有正确地运用奖惩制度和激励方法,才能使综合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二,依法依规进行科室管理是契约精神的内在要求。
科室管理者除熟悉与模范遵守相应的社会法规、医疗法规外,还应教育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并把遵守法规作为考核业绩、晋级擢用、评奖先进的重要依据。
科主任、护士长依法依规进行科室管理非常重要,这是科室管理的基本法则和轨道。现实医院生活中,科室是医院组织的一个基本细胞,几乎每个月,每个季都会面对各种管理的情形,必须坚持对违法乱纪、玩忽职守、亏损怠工、造成事故、违反合同者,要按法规程序予以惩处,以保证科室成员在依法依规管理下的惯性运行。有些医院和科室管理比较松懈,其主要原因就是没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在科室管理中的行为约束和规范。
第三,健全科室管理制度是契约精神的具体表现。
科室管理制度是科室员工在科室医疗活动中共同必须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它是科室管理者与科室员工之间遵照契约精神所达成共识的所有规范的总和。
健全科室管理制度,一方面对科室的发展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也对科室内部员工起到约束和激励作用。因此,制定和完善具有先进性、全面性、适宜性、导向性、预防性的科室管理制度,是我们每一个科室管理者在日常的科室管理工作中需要长抓不懈的一项基本任务。
科室的内部管理的深化与细化是医院契约精神的实化。除了必须遵守国家与医院的一般法规制度以外,一般来说,医院的每个科室都应该有一些自己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要求,有些是明文规定,有些是约定俗成,有些是倡导执行等。如:科室的学习教学制度,科室的医疗活动规范,科室的内部配合要求等等。这些对于医院科室工作人员也都有一定的强制性要求与约束。
当我们选择进入一家医院,选择一个职业,当进入了一个科室,我们与医院的契约就开始了。契约的双方都需要严格的遵守约定,不折不扣的履行全部约定,包括纸制的文件,以及心理上的约定。
作为管理人员首先要要求自己具备“契约精神”,面对医院的事情做到事事关心,面对医院的任务做到全力以赴,面对科室的工作做到心身投入,面对下属的困难做到将心比心,正确引导。其次引导下属,使下属具备“契约精神”,引导下属热爱自己的科室,以科室为家,营造家文化;引导下属热爱自己岗位,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引导下属热衷于提升自己的技能,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引导下属尊重自己的工作,不偷奸耍滑,不占工作时间办私事;引导下属正确的处理医患关系,以真诚为起点,以同理心为终点,中间加之我们的专业技能,大程度的缓解患者的病痛。
当管理人员自身有“契约精神”,下属具备“契约精神”,整个医院员工都自觉的遵守自己的“契约”。那么,每一个人都会具备敬业、精业、勤业、乐业的品质,正如“将工作做成作品,将医疗疗入人心”,员工的品质高了,工作的品质想不高都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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